发布人:瑞峰盈公司 | 发布时间:2013-09-26 | 浏览次数: 17387 次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52号;
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取消171项)
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43项)
国务院
2012年9月23日
经过审核论证,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涉及到检测认证行业的包括取消认证培训机构和认证咨询机构行政审批、认证标志备案、下放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设立及变更审批权限等10项。下面列出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取消171项) 涉及认证行业共4项。
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
74、设立认证培训机构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家认监委
75、设立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77、认可证书格式和认可标志式样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国家认监委
78、认证标志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国家认监委
以前ISO认证咨询备案要求对咨询师资质和办公面积和办公地址都一定规范,现在备案也取消,虽然说对ISO认证咨询行业是减负一些,但大家对ISO认证咨询行业将会更乱更多骗人手法出现也要有心理准备。
文章作者:深圳市瑞峰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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