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16949质量体系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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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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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S16949认证目的:对产品从采购进货、生产到交付的各个阶段以适当的方式标识,确保产品批次清楚,以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适用于采购进货、生产、交付过程中的产品的标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3.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实施工作。
3.3生产副总、质保部负责对产品标识的检查工作。
4、TS16949工作程序:
4.1进货物资的标识
4.1.1仓库保管员依据分承包方的发货单,负责将物资放置仓库待检区,同时把待检标牌放置于该物资上。
4.1.2物资检验合格后入库,仓库保管员填写标牌,放在合格物资上。
4.1.3仓库保管员对入库物资在物资保管库存帐上登记,填写《产品质量跟踪卡》。
4.2工序产品的标识
4.2.1 操作工按仓库的出仓单做好批次标识,同时将未加工和已加工的产品分别放置于未加工区和已加工区。
4.2.2产品在转序时,应由工段长和检验员共同签字,方可往下道工序流转。
4.3成品的标识
4.3.1总检员检查包装箱上公司名称、产品型号、规格、数量、批次等标志是否明确无误。
4.3.2TS16949成品库的标识参阅《仓库内产品的标识管理》。
4.4标识的管理
4.4.1各仓库内产品标识管理由各仓库的主管部门负责人管理。
4.4.2各仓库要做到帐、物、卡一致,当产品出入库时应及时做好记录,调整标识。
4.4.3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部门对标识的有效性作不定期的检查。
4.5可追溯性控制
4.5.1当顾客要求或公司产品出现批量不合格时,管理者代表会同技术部、质保部、生产部、业务部、采购部等有关人员查阅产品质量跟踪卡及各种记录进行分析、处理。
4.5.2对紧急放行、例外转序或材料偏离许可的产品,应在产品质量跟踪卡及台帐中注明相应如 "紧急放行" 等字样,以便进行追溯性检验。
4.5.3当计量、检测设备失准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流出厂时,发现部门必须立即通知检验组、业务部,按产品制造时间或班次或发货批次进行追回、检验。